随州市2011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
技术等级考试补充通知
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市直各有关单位:
根据上级有关精神,结合我市实际,对随人社〔2011〕77号《关于2011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(职务)考核工作的通知》中规定的考核申报条件作如下调整补充:
1、新参加工作两年后可申报初级工;
2、从事本工种取得初级工资格三年后可申报中级工;
3、从事本工种取得中级工资格三年后或工作年限满20年可申报高级工;
4、技师、高级技师的申报条件按原文件执行。